〈簡章摘錄如下,詳細規定請詳閱本招生簡章。〉
一、招生系所班別:
◎碩士班
美術學院系所:美術學系、美術學系當代視覺文化與實踐碩士班、書畫藝術學系、雕塑學系、古蹟藝術修護學系
設計學院系所:視覺傳達設計學系、工藝設計學系、多媒體動畫藝術學系動畫藝術碩士班、多媒體動畫藝術學系新媒體藝術碩士班
傳播學院系所:圖文傳播藝術學系、廣播電視學系、電影學系、影音創作與數位媒體產業研究所
表演藝術學院系所:戲劇學系、音樂學系、中國音樂學系、舞蹈學系、跨域表演藝術研究所
人文學院系所:藝術管理與文化政策研究所、藝術與人文教學研究所
◎博士班
美術學院系所:美術學系當代視覺文化博士班、書畫藝術學系
設計學院系所:創意產業設計研究所
傳播學院系所:影音創作與數位媒體產業研究所
表演藝術學院系所:跨域表演藝術研究所
人文學院系所:藝術管理與文化政策研究所
二、報考資格:本學年度碩士班、博士班考試招生不接受以「入學大學同等學力認定標準」第七條同等學力報名。
◎碩士班
凡於國內經教育部立案之大學或獨立學院畢業(含應屆畢業),取得學士學位者(即本簡章所稱「一般學歷身分考生」);或於符合教育部採認規定之境外大學或獨立學院畢業(含應屆畢業),取得學士學位者;或符合教育部頒訂「入學大學同等學力認定標準」,具有報考碩士班一年級資格者(詳簡章附錄一)。並符合本校各招生系所於簡章中另訂有報考資格之附加規定者。
◎博士班
凡於國內經教育部立案之大學或獨立學院畢業(含應屆畢業),取得碩士學位者(即本簡章所稱「一般學歷身分考生」);或於符合教育部採認規定之境外大學或獨立學院畢業(含應屆畢業),取得碩士學位者;或符合教育部頒訂「入學大學同等學力認定標準」,具有報考博士班一年級資格者(詳簡章附錄一)。並符合本校各招生系所於簡章中另訂有報考資格之附加規定者。
三、報名方式:一律採網路填表報名,不限報名一系所(組)碩士班(或博士班)。※報考多系所碩士班(或博士班)考生,自行再三確認所欲報考之系所考試時間是否衝堂。考生一經完成繳費報名,即不得以考試衝堂因素要求變更考試時程或退還報名費。
- 招生系統網址:https://uaap.ntua.edu.tw/enroll/
- 一律採網路填表報名,考生報名前務必自行確認符合報考資格,本校係採先行受理報名考試,俟錄取報到後再行審核報考資格。
- 學歷(力)證件,除持境外學歷(含國外學歷、香港澳門地區學歷、大陸地區學歷)或以同等學力報考者,必須於報名時繳交報考學歷(力)證件影本初審外,「一般學歷身分」考生先以網路報名所填資料為依據,報名時暫不用繳交。惟所有錄取生均須於報到註冊入學時繳交報考學歷(力)證件正本審核(不得因報名時已繳納影本而缺繳),若未能繳交,或經審驗發現與網路報名所填資料不符,或有學歷(力)不予採認之情事,或不符合報考資格者,撤銷其錄取資格,不准註冊入學,錄取生不得異議。
- 網路填表報名流程及注意事項 (pdf檔,自行點選下載並詳閱)
四、報名重要日期:(其餘重要日期請詳閱本招生簡章)
- 網路填表報名系統開放時間:113年12月5日下午2時起至113年12月19日下午4時30分止。※未於系統開放時間內完成網路填表報名,一律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補救措施。
- 報名費繳費截止日期:113年12月20日〈完成繳費,方可顯示、列印或儲存報名表及相關表單〉。
- 列印報名表件系統開放時間:113年12月5日下午2時起至113年12月20日下午9時止。
- 特殊身分考生報名表件寄繳日期:113年12月5日起至113年12月20日(含)止,以郵局限時掛號或宅配服務方式寄繳至本校教務處註冊組收(郵戳為憑),逾期不予受理。欲親自送件者請於前述規定期限內註冊組上班時間送至本校行政大樓二樓教務處註冊組辦公室,當場只收件不審核,亦不提供收件收據或證明。
※「特殊身分考生」才須寄繳「報名表件」:「特殊身分考生」包含以同等學力、持境外學歷(含國外學歷、香港澳門地區學歷、大陸地區學歷)報考之考生;「報名表件」資料包含報名表、學歷(力)證明文件影本、或相關身分證明文件影本等。
五、報名費用:
- 繳費金額:考試報名費(最晚請於113年12月20日完成繳費):碩士班新臺幣3,300元;博士班新臺幣4,300元。
- 繳費方式:一律以網路銀行、ATM自動櫃員機或至銀行(郵局)櫃台方式繳費。網路填表報名確認並上傳數位大頭照片後,才可取得考生個人專屬「14碼繳費(或初試)帳號」,不得與他人共用繳費帳號。報考多系所(組)考生,須依系統產生多組不同帳號,分別繳交多筆報名費。
- 完成繳費系統入帳後,方可檢視、儲存或列印報名表及相關表單,請儘早完成繳費。
- 「低收入戶」考生得免繳報名費,「中低收入戶」考生得減免報名費十分之六。報名費優待申請規定說明,詳招生簡章p.31-32。
六、指定繳交「審查資料」寄繳/上傳:
- 審查資料寄繳/上傳日期:113年12月5日起至113年12月20日(含)止,郵戳為憑,逾期不予受理。請以郵局限時掛號或宅配服務方式逕寄繳至報考系所收。※欲親自送件者,請於上述規定期限內系所上班時間送至報考系所辦公室,當場只收件不審核,亦不提供收件收據或證明。系所規定為上傳檔案方式者,亦須於此規定期限內上傳至系統。
- 指定繳交審查資料,不作為報名時之資格條件。未寄繳(上傳),或逾期寄繳,或資料不全者,不另外通知補件,且不接受補件及申請退還報名費,如權益(成績)因而受損者,概由考生自行負責。
七、簡章下載:
‧114學年度碩士班、博士班考試招生簡章 (pdf檔下載,自行下載並詳閱;惟不含下列簡章附表,須另外下載。)
‧附表一:作品照片黏貼表 (word檔下載) (odt檔下載)
‧附表二:作品說明清冊 (word檔下載) (odt檔下載)
‧附表三:作品著作權切結書 (word檔下載) (odt檔下載)
‧附表四:音樂學系碩士班主修曲目表 (word檔下載) (odt檔下載)
‧附表五:博士班考生履歷表 (word檔下載) (odt檔下載)
‧附表六:舞蹈學系碩士班研究計畫 (word檔下載) (odt檔下載)
‧附表七:持境外學歷報考切結書 (word檔下載) (odt檔下載)
‧附表八:報考資格審查申請表(碩士班適用) (word檔下載) (odt檔下載)
‧附表九:成績複查申請表 (word檔下載) (odt檔下載)
‧附表十:郵寄紙本成績通知單申請表 (word檔下載) (odt檔下載)
‧附表十一:考試報名費退費申請表 (word檔下載) (odt檔下載)
‧附表十二:指定繳交審查資料領回申請表 (word檔下載) (odt檔下載)
‧附表: (可自由採用) 推薦函 (word檔下載) (odt檔下載)
八、聯絡通訊:
校址:22058新北市板橋區大觀路一段59號
網址:http://www.ntua.edu.tw/
※本校交通資訊及平面圖(web版)
本校總機:(02)2272-21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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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務處註冊組分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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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術學系、當代視覺文化與實踐碩士班分機: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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書畫藝術學系分機:20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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雕塑學系分機:21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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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蹟藝術修護學系分機:20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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視覺傳達設計學系分機:22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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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藝設計學系分機:2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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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媒體動畫藝術學系(動畫、新媒體碩士班)分機:21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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創意產業設計研究所分機:217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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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文傳播藝術學系分機:22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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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播電視學系分機:5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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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影學系分機:50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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影音創作與數位媒體產業研究所分機:50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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戲劇學系分機:25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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音樂學系分機:25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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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音樂學系分機:25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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舞蹈學系分機:25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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跨域表演藝術研究所分機:25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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藝術管理與文化政策研究所分機:27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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藝術與人文教學研究所分機:24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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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立臺灣藝術大學114學年度招生委員會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