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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3學年度新住民入學招生簡章公告
發佈日期 : 2024/05/30 09:19點閱數 : 919

〈簡章摘錄如下,詳細規定請詳閱招生簡章內容。〉

一、招生對象:新住民,係指依國籍法第四條第一項第一款至第三款規定,申請歸化許可者,並應於報名時同時檢附歸化國籍許可證書及其許可函副本,或其他足資證明前項之相關證明文件。

       依其他法律申請居留、定居或其他非屬歸化者,或出生時即屬中華民國國籍者,均非本招生對象考生報名前請務必自行確認是否符合招生對象條件,若有疑義,請來電教務處註冊組洽詢。

二、各學制班別報考資格:詳招生簡章p.1。考生報名前請務必自行確認是否符合報考資格。

三、各招生學制別(日間博士班、日間碩士班、碩士在職專班、二年制在職專班、日間學士班、進修學士班)、學系、名額,書審項目等,請詳閱招生簡章p.11-60。

四、報名方式:一律採網路填表報名,通訊郵寄報名表件資料。且限報名一學制、一學系,不得重複報名

五、報名相關重要日期:

  1. 招生系統網址:https://uaap.ntua.edu.tw/enroll/
  2. 網路填表報名系統開放時間:113年6月21日下午2時起至113年6月27日下午4時30分止。
  3. 報名費繳費截止日期:113年6月28日(含)前。
  4. 列印報表系統開放時間:113年6月21日下午2時起至113年6月28日下午9時止。〈完成報名費繳費後,方可顯示、儲存、列印報名表及相關表單。〉
  5. 報名表件及報考學歷(力)文件或相關證明文件等報名資料必須寄繳。寄繳日期:113年6月21日起至113年6月28日(含)止。

(一)應寄繳教務處註冊組報名資料如下:               

(1)報名表1份(由報名系統列印)。身分證正、反面影本(照片姓名頁)影本1份,請黏貼於簡章附表一。

(2)歸化國籍許可證書及其許可函副本,或其他足資證明前項之相關證明文件。(影本1份)

(3)報考碩士在職及二年制在職專班者,繳交累計一年(含)以上工作經歷年資(以入學大學同等學力資格報考之相關工作年資另有規定者,依其規定)之工作經歷表影本(簡章附表二)或在職證明影本乙份。【工作經驗年資證明需載有服務起訖日期,例如勞保局申請之個 人投保資料或在職證明影本乙份。】

(4)1.以同等學力、2.持外國學歷、3.持香港澳門地區學歷、4.持大陸學歷之報考者,請詳閱簡章p.6-8頁,報名時必須寄繳之證件項目。        

※ 以郵局限時掛號或宅配服務方式,寄繳至本校教務處註冊組收,郵戳為憑,逾期不予受理。欲親自送件者,請於上述規定期限、註冊組上班時間內送至本校行政大樓二樓註冊組辦公室,當場只收件不審核,亦不提供收件收據或證明。 

(二)應寄繳學系資料如下:

(1)考生備齊報考系所「指定繳交審查資料」,裝入自行準備的資料袋或箱子內,黏貼「指定繳交審查資料專用信封封面」(列印報表系統開放時間內自行列印),並加以彌封,於113年6月28日(含)前(郵戳為憑),以郵局限時掛號或超商宅配服務方式逕寄繳報考系所收。指定繳交「審查資料」,不作為報名時之報考資格條件。未寄繳、或逾期寄繳、或資料不全者,不另通知補件,且不接受補件及退費要求,如權益(成績)因而受損,概由考生自行負責。    

 

六、其他報考注意事項:

  1. 考生應自行確認是否符合報考資格,資格不符者請勿報考。
  2. 每位考生限報名一學制、一學系,不得重複報名,否則取消報名資格,考生不得提出異議,且不得要求退費。
  3. 考生完成報名後,不得以任何理由申請退費或更改報考學制別,請考生報名前審慎考慮。

七、放榜日期:113年7月25日。

八、簡章公告:簡章公告於校網及教務處網,免費下載:

‧113學年度新住民入學招生簡章(下載pdf檔,請自行點選下載並詳閱,惟不含下列附表一~十三)

‧附表一:考生報名身份證件黏貼表(下載word檔)(下載pdf檔

‧附表二:工作經歷表(下載word檔)(下載pdf檔

‧附表三:以「入學大學同等學力認定標準」報考資格審查申請表(下載word檔)(下載pdf檔

‧附表四:持境外學歷報考切結書(下載word檔)(下載pdf檔

‧附表五:作品照片黏貼表(下載word檔)(下載pdf檔

‧附表六:作品說明清冊(下載word檔)(下載pdf檔

‧附表七:作品著作權切結書(下載word檔)(下載pdf檔

‧附表八:推薦函(下載word檔)(下載pdf檔

‧附表九:(系所)研究計畫(下載word檔)(下載pdf檔

‧附表十:成績複查申請表(下載word檔)(下載pdf檔

‧附表十一:郵寄紙本成績通知單申請表(下載word檔)(下載pdf檔

‧附表十二:考試報名費退費申請表(下載word檔)(下載pdf檔

‧附表十三:審查資料領回申請表(下載word檔)(下載pdf檔

九、其他相關規定及注意事項,請詳閱本招生簡章。

十、聯絡通訊:

校址:22058新北市板橋區大觀路一段59號

校網:http://www.ntua.edu.tw/  

 

本校總機:(02)2272-2181

註冊組傳真機:(02)2969-4420

美術學系分機:2021

書畫藝術學系分機:2051

雕塑學系分機:2131

視覺傳達設計學系分機:2222

創意產業設計研究所分機:2174

圖文傳播藝術學系分機:2251

廣播電視學系分機:5012、5014

影音創作與數位媒體產業研究所分機:5078     

戲劇學系分機:2571

中國音樂學系分機:2533

舞蹈學系分機:2559

跨域表演藝術研究所分機:2595

藝術管理與文化政策研究所分機:2701

藝術與人文教學研究所分機:2451

亞太建築空間與文物保存學士學位學程分機:2462   

教務處註冊組分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