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簡章摘錄如下,請詳閱招生簡章。〉
一、報考資格
取得下列學歷(力)資格任一,並具累計一年(含)以上工作經驗年資(不限定在職或同一機關服務)者【工作經驗年資之計算,自工作證明書所載開始日期起算至民國106年9月30日止,工作年資可累積計算。工作經驗年資證明需載有服務起訖日期,如勞保局申請之個人投保資料、在職證明書、離職證明文件、公家機關銓敘證明、聘任書等。】
- 國內經教育部立案專科以上學校畢業(含應屆畢業生)或經教育部認可之境外專科以上學校畢業者。
- 公私立專科進修(補習)學校畢(結)業,並取得畢業證書或結業證明文件者。
- 或具有符合教育部「入學大學同等學力認定標準」,報考二年制學士班一年級新生入學考試資格者(請詳閱簡章附錄一)。其中並須依教育部「專科以上學校推廣教育實施辦法」規定,報考本招生考試每學期累計各校取得之推廣教育學分,副學士及學士程度學分者,至多以18學分為限,且重複修習之課程僅計乙次。
二、招生學系
美術學院:美術學系、書畫藝術學系
設計學院:視覺傳達設計學系、工藝設計學系(此二系採聯合考試,網路報名時須由「選填志願」學系選項進入。)
傳播學院:廣播電視學系
三、報名方式:一律採網路填表,通訊郵寄報名表件。限報名一學系,不得重複報名【完成繳費後,方可列印報名表及相關表單。】
四、報名日期:
- 網路填表報名系統開放時間:106年4月21日下午2時起至106年4月27日下午4時30分止。
- 列印報表系統開放時間:106年4月21日下午2時起至106年4月28日下午9時止。
- 報名系統網址:http://uaap.ntua.edu.tw/enroll/
- 繳費截止日期:106年4月28日(含)(請儘早繳費,未能於期限內入帳,無法列印並郵寄報名表件,視同未完成報名。)
- 報名表件資料郵寄日期:106年4月21日起至106年4月28日止,以郵局限時掛號或超商宅配服務方式郵寄本校教務處註冊組收(以郵戳為憑,逾期退件) 。欲親自送件者請於上述規定期限內之上班時間送至行政大樓二樓註冊組辦公室,當場只收件不審核,亦不提供收件收據。
網路填表報名流程及注意事項 (pdf檔,自行下載並詳閱) 報名費繳費說明 (pdf檔,自行下載並詳閱)
五、簡章發售:
- 親至本校大門口警衛室購買(簡章每本新台幣50元)。
- 函購:請於106年3月30日起至106年4月20日止(以郵戳為憑),附貼足限時郵資之B4回郵信封一個(請填妥收件人姓名、地 址、郵遞區號。每份簡章之回郵限時郵資約為新台幣17元,超過一份以上者請洽郵局計價,郵資不足待補足後再寄,若因此延誤時間致權益受損,請自行負責),及簡章工本費之郵政匯票(至郵局購買郵政匯票,匯票戶名:國立臺灣藝術大學,郵票代替恕不受理),信封上註明「購買二年制招生簡章」,逕寄至22058新北市板橋區大觀路一段59號國立臺灣藝術大學教務處註冊組。※請於規定期間內來函購買,如因逾期函購而延誤時間致權益受損,請自行負責。
- 可逕自免費下載。
簡章查詢或下載:
‧106學年度二年制在職專班考試招生簡章(pdf檔,自行下載並詳閱)
‧附表一:考生報名身份證件黏貼表(下載word檔)(下載odt檔)
‧附表二:工作經歷表(下載word檔)(下載odt檔)
‧附表三:持境外學歷報考切結書(下載word檔)(下載odt檔)
‧附表四:報考資格審查申請表(下載word檔)(下載odt檔)
‧附表五:更改報考學系同意書(下載word檔)(下載odt檔)
‧附表六:成績複查申請表(下載word檔)(下載odt檔)
‧附表七:考試報名費退費申請表(下載word檔)(下載odt檔)
六、考試日期:106年5月21日(星期日),確切日期、時間、地點皆以5月15日(星期一)最晚下午4時試場公告為準。
七、其他相關規定事項詳閱招生簡章內容。
八、聯絡通訊:
校址:220新北市板橋區大觀路一段59號
網址:http://www.ntua.edu.tw/
本校交通資訊及平面圖(web版 )
本校總機:(02)2272-21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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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術學系分機:2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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書畫藝術學系分機:20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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視覺傳達設計學系分機:22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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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藝設計學系分機:2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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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播電視學系分機:5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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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冊組:1110~1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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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資料供參考,實際錄取結果以本校招生委員會正式公告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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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立臺灣藝術大學招生委員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