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士班招生(日間、進修、二年制、轉學考等)
106學年度「大學個人申請」入學招生第二階段指定項目甄試及注意事項公告
發佈日期 : 2017/03/17 09:00點閱數 : 16853

通過本校106學年度「大學個人申請」入學招生第一階段篩選考生名單

(通過第一階段考生名單由大學甄選入學委員會提供,請自行點選查詢: 招生名額 外加名額

※本校於106317日最晚下午4時,將依考生「通訊地址」以限時郵寄「第二階段指定項目甄試通知單」及其他相關報名繳費及注意事項等說明資料(詳附件一至附件六)予考生。為求報名時效本校郵寄相關資料(附件一至附件六)亦可在本公告網頁下方處,自行下載並詳閱,俾利辦理後續第二階段指定項目甄試之報名繳費事宜。
考生若因本校第二階段甄試日期、時間與他校衝突無法應試時,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補考或變更已排定之考試時程,且不得要求退費,請考生報名時審慎考量。

報名:

一、報名方式

  1. 「特殊生」除報名基本作業外,需另寄繳相關學歷(力)證件資料:所謂「特殊生」指持境外學歷(含國外學歷、香港澳門地區學歷、大陸地區學歷)或以同等學力第6條或第7條報考之考生。
  2. 除「特殊生」需郵寄相關學歷(力)證件資料,其餘「一般考生」完成繳費,視同完成報名。
  3. 依規定必須寄繳之相關報名資料(如學歷(力)證件影本、或須另外郵寄繳交之審查資料等),限裝於一個信封袋內,不可分裝分寄,並將列印之「報名專用信封封面」(完成繳費後,始可至本校招生系統http://uaap.ntua.edu.tw/enroll/查詢及列印)黏貼於信封袋上,再以郵局限時掛號或超商宅配服務方式寄繳本校教務處註冊組收(地址:22058新北市板橋區大觀路一段59號)。
  4. 收件截止日期:106年3月21日(含),以郵戳為憑,逾期不予受理,若因此影響權益,其責任概由考生自行負責。

二、第二階段指定項目甄試費用:

  1. 其餘學系新台幣 1,500 元整(中低收入戶600元,低收入戶免繳)【完成繳費後,方可查詢或列印報名專用信封封面,請儘早完成繳費。】
  2. 音樂學系新台幣100元整(中低收入戶40元,低收入戶免繳)【完成繳費後,方可查詢或列印報名專用信封封面,請儘早完成繳費。※通過本校音樂學系第一階段篩選考生不須至本校參加第二階段指定項目甄試,但需繳交報名工本費100元。
  3. 一律以ATM自動櫃員機或至銀行(郵局)櫃台方式繳費,(恕不受理其他繳費方式),報名繳費請於106321()前完成。下載繳費說明 (附件三,pdf檔,自行下載並詳閱)
  4. 考生「個人專屬14碼繳費帳號」,可使用本校所寄「甄試通知單」上所附資訊,或至本校招生系統 http://uaap.ntua.edu.tw/enroll/查詢繳費帳號 。
  5. 低收入戶考生報名費免繳;中低收入考生報名費減免十分之六。
  6. 報名本校第二階段指定項目甄試「原已具低收入戶身份且屬一般學歷(含應屆畢業生)考生」,甄試費用全免,本校將視為完成繳費報名。
  7. 報名本校第二階段指定項目甄試「報名期間始具低收入戶、中低收入身份考生」,欲申請報名費免繳或減免者,請務必先將各地方政府所開具之低收入戶或中低收入戶證明文件影本(非清寒證明),註明考生姓名、學測准考證號、報考學系、聯絡電話等相關資料,傳真至02-29694420,並來電02-22722181轉1110-1116確認。經本校審核合格並註記後,報名費可免繳或減免十分之六。低收入戶或中低收入戶之證明文件,須內含考生姓名及身分證號,且在繳費截止日(3月21日)仍有效。
  8. 完成繳費考生,一律不得以任何理由申請退費,請考生報名繳費前時審慎考量。

三、繳交資料:

  1. 學歷(力)證件影本:除持國外、香港澳門地區、大陸地區學歷,或以同等學力第6條或第7條報考者(所謂特殊生)須繳交學歷(力)證件備審外其餘考生一律免繳
  2. 審查資料:請詳閱「106學年度大學個人申請入學招生簡章」(第598頁至604頁)內有關本校各招生學系之相關規定。除非報考學系另有規定必須另外郵寄書面審查資料(例如作品集或光碟)外,其餘一律上傳至大學甄選委員會(https://www.caac.ccu.edu.tw/caac106/dataupload.php)。審查資料上傳截止時間:106年3月21日下午10時止。
  3. 而依規定特殊生必須寄繳之相關報名資料(如學歷(力)證件影本)或須另外郵寄繳交之審查資料等,限裝於一個信封袋內,不可分裝分寄,並將列印之「報名專用信封封面」(完成繳費後,始可至本校招生系統http://uaap.ntua.edu.tw/enroll/查詢及列印)黏貼於信封袋上,再以郵局限時掛號或超商宅配服務方式寄繳本校教務處註冊組收(地址:22058新北市板橋區大觀路一段59號)。
  4. 寄繳資料截止日期:106年3月21日(含),以郵戳為憑,逾期不予受理,若因此影響權益,其責任概由考生自行負責。
  5. 報名所繳交之資料(含須另外郵寄繳交之審查資料)一律不予退還,重要資料請自行備份留存。

◎附件一至附件六資料可自行下載:
●第二階段甄試須知 (附件一,pdf檔,自行下載並詳閱)
●各學系注意事項一覽表 (附件二,pdf檔,自行下載並詳閱)
●繳費說明、網路查詢繳費帳號、報名流程及注意事項 (附件三,pdf檔,自行下載並詳閱)
●本校交通路線資訊及交通路線圖 (附件五,pdf檔,自行下載並詳閱)
●本校校園平面圖 (附件六,pdf檔,自行下載)

各學系第二階段指定項目甄試注意事項 (附件四,pdf檔,自行下載並詳閱)

美術學系

書畫藝術學系

雕塑學系

古蹟藝術修護學系  成果作品著作切結書

視覺傳達設計學系

工藝設計學系

多媒體動畫藝術學系

圖文傳播藝術學系

廣播電視學系

電影學系

戲劇學系

舞蹈學系

中國音樂學系

音樂學系 (不需至本校第二階段指定項目甄試,無附件四下載)


◎本校各招生學系第二階段指定項目甄試日期:
106331日(星期五)甄試學系:雕塑學系、中國音樂學系
10641日(星期六)甄試學系:美術學系、古蹟藝術修護學系、視覺傳達設計學系、工藝設計學系、多媒體動畫藝術學系、圖文傳播藝術學系、廣播電視學系、電影學系
10641-2日(星期六-日)甄試學系: 戲劇學系、舞蹈學系
10642日(星期日)甄試學系:書畫藝術學系
※本校將於106327(星期一)最晚下午4時起,開放網路查詢完成報名考生,及各學系所排定之第二階段指定項目甄試日期、時間(時段)、地點及注意事項。
至本校參加第二階段指定項甄試當日,考生請同時攜帶「甄試通知單」及「國民身分證正本」應試(或以學生證、駕照、護照、健保卡等貼有照片有效證件正本代替),以便查核身份。經查核身份與報名資料不符者,不准應試,考生不得有異議。
※本校停車位有限,入校停車收費每小時20元(入校半小時內離開不收費)。
※考生應試請提早出門,並儘量搭乘大眾運輸工具。

放 榜:

音樂學系榜示日期:106年4月7日(星期五)最晚下午4時(校大門口公告錄取生名單並同時校首頁公告,網址:http://www.ntua.edu.tw/
其餘學系榜示日期:106年4月21日(星期五)最晚下午4時(校大門口公告錄取生名單並同時校首頁公告,網址:http://www.ntua.edu.tw/

錄取有關規定:

  1. 第二階段指定項目甄試成績,如有一科(項)零分或缺考者,或未達檢定標準者,不予錄取。
  2. 各學系最低錄取標準由本校招生委員會訂定之,考生甄選成績達最低錄取標準以上者,在招生名額內為正取生,其餘為備取生。成績未達錄取標準者,雖有名額亦不予錄取;正取生錄取不足額時,不列備取生。
  3. 「 繁星推薦」及「個人申請」名額不相互流用;未足額錄取之名額及報到後之缺額納入當學年度之大學考試分發入學招生名額中。

聯絡通訊:

※校址:22058新北市板橋區大觀路一段59號
※網址:http://www.ntua.edu.tw/  
本校交通資訊及平面圖(web版)

學校總機:02-2272-2181

註冊組傳真機:02-2969-4420

註冊組分機:1110~1116

美術學系分機:2012

書畫藝術學系分機:2051

雕塑學系分機:2131

古蹟藝術修護學系分機:2073

視覺傳達設計學系分機:2222

工藝設計學系分機:2112

多媒體動畫藝術學系分機:2154

圖文傳播藝術學系分機:2251

廣播電視學系分機:5011

電影學系分機:5052

戲劇學系分機:2571

中國音樂學系分機:2533

舞蹈學系分機:2559

 國立臺灣藝術大學招生委員會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