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分發錄取名單如下:(依110學年度身心障礙學生升學大專校院甄試委員會統一分發結果公告為準。)
錄取系科名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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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制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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錄取類組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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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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准考證號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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音樂學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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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學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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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類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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幸歆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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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100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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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音樂學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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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學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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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類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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楊紫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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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110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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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術學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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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學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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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類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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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庭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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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110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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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術學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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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學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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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類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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顏士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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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110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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視覺傳達設計學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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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學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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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類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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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紹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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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110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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視覺傳達設計學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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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學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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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類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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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美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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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160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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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媒體動畫藝術學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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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學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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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類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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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政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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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110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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音樂學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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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學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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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類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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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妍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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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41100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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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錄取通知信件於110年5月13日下午,依考生「通訊地址」以限時專送郵寄方式寄出。錄取通知及「錄取生願意就讀回覆函及保證書」〈尚未收到錄取通知信件,可先自行點選下載pdf檔使用。〉
三、報到注意事項:採通訊報到方式,請備齊以下資料,並於110年5月28日(含)(星期五)前(郵戳為憑),以限時掛號郵寄至「22058新北市板橋區大觀路1段59號國立臺灣藝術大學教務處註冊組收」信封請註明「110○○學系身心錄取生報到」:
- 「錄取生願意就讀回覆函及保證書」(下載pdf檔,請填妥相關資料)
- 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影本各乙份。
- 身心障礙證明正、反面影本各乙份。
- 二吋照片一張(請於背面註明姓名及錄取學系)。
- 畢業證(明)書或以同等學力報考之學歷(力)證件,正本及影本各乙份(本項報考學歷資料尚無法取得者,請先於「錄取生願意就讀回覆函」備註欄處勾選「學歷(力)證件後補」,並於110年8月2日(含)前,郵戳為憑以限時掛號補寄至本校教務處註冊組收,封面請註明「110○○學系身心錄取生補學歷(力)證件」)。
四、錄取生如欲放棄錄取資格者,應填妥放棄錄取聲明書並經父母或法定監護人簽名或蓋章後,於110年5月31日(含)(星期一)前向本校聲明放棄,始得參加110學年度大學考試入學分發招生、四技二專及二技各聯合登記分發入學招生。並附回郵信封一個 (黏貼回郵郵資 ),並填妥收件人郵 遞區號、地址、姓名,以憑回覆。附錄17:放棄錄取聲明書(WORD檔;PDF檔;ODT檔)
五、本校110學年度第1學期預訂於9月13日開始上課日,有關新生入學相關須知事項,本校將於最晚8月中旬校網最新消息公告(校網址http://www.ntua.edu.tw)。
六、聯絡資訊:
本校總機:(02)2272-21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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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冊組分機:1110-1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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傳真機:(02)2969-44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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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址:22058新北市板橋區大觀路一段59號
網址:http://www.ntua.edu.tw/
※本校交通資訊及平面圖(web版)
國立臺灣藝術大學110學年度招生委員會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