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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7學年度身心障礙學生升學大專校院甄試分發錄取名單及報到注意事項公告
發佈日期 : 2018/05/17 11:30點閱數 : 2734

一、分發錄取名單如下:(依107學年度身心障礙學生升學大專校院甄試委員會統一分發結果公告為準。)

錄取學系

准考證號

錄取學系

准考證號

美術學系

12110029

美術學系

22110003

書畫藝術學系

12110023

雕塑學系

12110030

視覺傳達設計學系

12110020

視覺傳達設計學系

22160002

視覺傳達設計學系

45110086

多媒體動畫藝術學系

32110005

音樂學系

11110019

中國音樂學系

11110037

二、錄取通知信件於107年5月17日下午,依考生「通訊地址」以限時專送郵寄方式寄出。錄取通知及「錄取生願意就讀回覆函及保證書」〈尚未收到錄取通知信件,可先自行下載word檔使用。〉

三、報到注意事項:

採通訊報到方式,請備齊以下資料,並於107年5月31()(星期四)前(郵戳為憑),以限時掛號郵寄至「22058新北市板橋區大觀路159號國立臺灣藝術大學教務處註冊組收」信封請註明「107○○學系身心錄取生報到」:

  1. 「錄取生願意就讀回覆函及保證書」(請填妥相關資料)錄取通知及「錄取生願意就讀回覆函及保證書」〈尚未收到錄取通知信件,可先自行下載word檔使用。〉
  2. 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影本各乙份。
  3. 身心障礙手冊正、反面影本各乙份。
  4. 二吋照片一張(請於背面註明姓名及錄取學系)
  5. 畢業證(明)書或以同等學力報考之學歷(力)證件,正本及影本各乙份(本項資料尚無法取得者,請先於「錄取生願意就讀回覆函」備註欄處勾選「學歷(力)證件後補」,並於10772()前,郵戳為憑以限時掛號補寄至本校教務處註冊組收,封面請註明「107○○學系身心錄取生補學歷(力)證件」)。

四、錄取生如欲放棄錄取資格者,應填妥放棄錄取聲明書並經父母或法定監護人簽名或蓋章後,於10764日(含)(星期一)前向本校聲明放棄,始得參加107學年度大學考試入學分發招生、四技二專及二技各聯合登記分發入學招生。附錄15:放棄錄取聲明書(WORD檔PDF檔ODT檔

五、本校107學年度第1學期預訂於9月10日開始上課日,有關新生入學相關須知事項,本校將於8月中旬網路公告(校網址http://www.ntua.edu.tw)。

六、聯絡資訊:

本校總機:(02)2272-2181

註冊組分機:1110~1116

傳真機:(02)2969-4420

校址:22058新北市板橋區大觀路一段59號
網址:http://www.ntua.edu.tw/  
本校交通資訊及平面圖(web版) 

國立臺灣藝術大學107學年度招生委員會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