列印准考證(請點選並自行列印,黑白或彩色皆可,考試當天記得攜帶。)
一、 考生重要提醒事項:
- 考試日期:115年7月9日(星期四)。
- 考生請務必同時攜帶「准考證」及「國民身分證」正本(或以駕照、健保卡、護照等貼有照片足資證明身分之有效證件正本)應考,以備查驗身分,若發現身分與報名資料不符,一律不准應考,考生不得異議。
二、試場分配表及注意事項:
三、聯絡通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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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校總機:02-2272-21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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綜合業務組分機:11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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書畫藝術學系分機:20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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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蹟藝術修護學系分機:20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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視覺傳達設計學系分機:22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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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藝設計學系分機:2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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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文傳播藝術學系分機:22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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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播電視學系分機:5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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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影學系分機:50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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戲劇學系分機:25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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音樂學系分機:25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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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音樂學系分機:25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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舞蹈學系分機:25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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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立臺灣藝術大學115學年度招生委員會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