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士班招生(日間、進修、二年制、轉學考等)
107學年度進修學士班考試招生簡章公告
發佈日期 : 2018/04/27 17:00點閱數 : 56313

〈107學年度簡章摘錄如下,詳細規定請詳閱招生簡章內容。〉《※108學年度進修學士班考試招生變革預先公告※》
一、招生學系:
美術學院:美術學系、書畫藝術學系
設計學院:視覺傳達設計學系、工藝設計學系
傳播學院:圖文傳播藝術學系、廣播電視學系、電影學系
表演藝術學院:戲劇學系、音樂學系、中國音樂學系、舞蹈學系

二、報考資格:
凡國內外公立或已立案之私立高中()以上學校畢業(含應屆畢業生),持有畢業證書者;或符合教育部頒訂「入學大學同等學力認定標準」報考大學學士班一年級新生入學考試規定者(詳閱簡章附錄一)。

三、報名方式:一律採網路填表報名,限報名一學系(一主修樂器別),不得重複報名。

四、報名日期:

  1. 網路填表報名系統開放時間:107年5月18日下午2時起至107年5月31日下午4時30分止。
  2. 報名費(甄試組初試報名費)繳費截止日期:107年6月1日,請於下午3時前完成。能於當日入帳,逾期視同未完成報名。完成報名繳費後,方可顯示、儲存、列印報名表及相關表單。
  3. 列印報表系統開放時間:107年5月18日下午2時起至107年6月1日下午9時止。
  4. 招生系統網址:http://uaap.ntua.edu.tw/enroll/
  5. 一般學歷(含應屆畢業)身份考生,報名費繳費完畢,即完成報名,報名表件不用寄繳。
  6. 特殊身份考生(含以同等學力、持國外學歷、香港澳門地區學歷、大陸地區學歷報考者,或中低收入戶、低收入戶考生),報名表及報考學歷(力)文件或相關證明文件必須寄繳。寄繳日期:107518日起至10761(),以郵局限時掛號或超商宅配服務方式寄繳本校教務處註冊組收(郵戳為憑,逾期退件)
    欲親自送件者請於上述規定期限內之上班時間送至本校行政大樓二樓註冊組辦公室,當場只收件不審核,亦不提供收件收據。
    報名表件(含報名表及學歷(力)證件等)請考生視報考身份決定是否寄繳。

網路填表報名流程及注意事項 (pdf檔,自行下載並詳閱)

報名費繳費說明(pdf檔,自行下載並詳閱)

五、學系「甄試組」指定繳交「審查資料」寄繳日期:

  1. 報考各學系「甄試組」者,必須另外繳交該學系規定之「資料審查項目」之相關資料,寄繳至報考學系收。寄繳日期:107518日起至10761()(郵戳為憑)以郵局限時掛號或超商宅配服務方式寄繳報考學系。欲親自送件者請於上述規定期限內之上班時間送至報考學系辦公室,當場只收件不審核,亦不提供收件收據。
  2. 各學系「甄試組」指定繳交之審查資料,不作為報名時之資格條件。未寄繳,或逾期寄繳,或資料不全者,不另通知補件,且不接受補件及退費,如權益(成績)因而受損者,概由考生自行負責。

六、報考注意事項:

  1. 本招生一律採網路填表報名,本校係採先行受理報名考試,俟錄取報到後再行審核報考資格,考生報名前務必自行確認符合報考資格。
  2. 學歷(力)證件,除持境外學歷(含國外學歷、香港澳門地區學歷、大陸地區學歷)或以同等學力報考者必須於報名時繳交初審外,一般學歷者以網路上輸入資料為依據,報名時暫不用繳交。惟錄取生均須於錄取報到時繳交正本審核(不得因報名時已繳納影本而缺繳),若未能繳交,或經審驗發現與網路上所填寫資料不符,或學歷(力)有不予採認之情事,或不符合報考資格者,撤銷其錄取資格,不准註冊入學,錄取生不得異議。
  3. 考生完成報名後,不得以任何理由申請退費或更改報考學系,請報名前審慎考慮。
  4. 考生報考本招生限報名一學系(一主修樂器),否則取消報名資格,考生不得提出異議,且不得要求退費。但同一學系分「考試組」及「甄試組」二組招生,考生則可同時報考同學系(若分男女招生,限同性別)二組,分別繳報名費。
  5. 圖文傳播藝術學系、廣播電視學系,此二學系「考試組」乃採聯合考試,再依成績高低(排名)及志願序分發錄取。考生網路填表報名時必須由「選填志願」選項進入,再選填確定學系之志願順序及志願數(至多可填選2個學系)。考生於報名時所填報之學系志願順序及志願數,一經完成報名,即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修改或重填,請報考「選填志願」學系「考試組」之考生特別注意。

七、簡章發售:

  1. 親至本校大門口警衛室購買(簡章每份新台幣100元)。
  2. 函購:請於107年4月27日起自107年5月18日止(以郵戳為憑),附貼足限時郵資之B4回郵信封一個(請填妥收件人姓名、地 址、郵遞區號。每份簡章之回郵限時郵資為新台幣32元,超過一份以上者請洽郵局計價,郵資不足待補足後再寄,若因此延誤時間致權益受損,請自行負責)及簡章工本費(每份新台幣100元)之郵政匯票(至郵局購買郵政匯票,匯票戶名:國立臺灣藝術大學,郵票代替恕不受理),信封上註明「購買進學班招生簡章」,逕寄至22058新北市板橋區大觀路一段59號國立臺灣藝術大學教務處註冊組。
    ※請於規定期間內來函購買,如因逾期函購而延誤時間致權益受損,請自行負責。
  3. 可逕自免費下載
    ‧107學年度進修學士班考試招生簡章(pdf檔,請自行下載,不含下列附表。)
    ‧附表 一:持境外學歷報考切結書(下載word檔) (下載odt檔)
    ‧附表 二:報考資格審查申請表(下載word檔) (下載odt檔)
    ‧附表 三:音樂學系進修學士班主修考試曲目表(下載word檔) (下載odt檔)
    (報考音樂學系考生專用,此表除報考主修作曲者外,其餘皆須於629()前郵戳為憑寄繳音樂系系辦公室收。)
    ‧附表 四:成績複查申請表(下載word檔) (下載odt檔)
    ‧附表 五:郵寄紙本成績通知單申請表(下載word檔) (下載odt檔)
    ‧附表 六:考試報名費退費申請表(下載word檔) (下載odt檔)
    ‧附表 七:報考「甄試組」審查資料領回申請表(下載word檔) (下載odt檔)

八、其他相關規定說明事項,請詳閱招生簡章。

九、聯絡通訊:
校址:22058新北市板橋區大觀路一段59號
網址:http://www.ntua.edu.tw/  
本校交通資訊及平面圖(web版)

本校總機:(02)2272-2181

註冊組傳直機:(02)2969-4420

美術學系分機:2012

書畫藝術學系分機:2051

視覺傳達設計學系分機:2222

工藝設計學系分機:2112

圖文傳播藝術學系分機:2251

廣播電視學系分機:5011

電影學系分機:5052

戲劇學系分機:2571

音樂學系分機:2515

中國音樂學系分機:2533

舞蹈學系分機:2559

註冊組分機:1110~1116

【以上資料供參考,實際以本校招生委員會正式公告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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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立臺灣藝術大學107學年度招生委員會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