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成報名名單查詢及准考證列印,並請於考試當天攜帶准考證(黑白及彩色皆可)
※考生應同時攜帶「准考證」、「身分證件正本」(國民身分證、駕照、健保卡、護照等貼有照片足資證明身分之有效證件正本)應考,以備查驗身分。
一、 考生重要提醒事項:
- 應試日期:113年7月4日(星期四)至7月6日(星期六),請依報考組別應試。
- 考試組-共同學科(國、英)考試,試場地點:國立華僑高級中學。
- 考試組-專業學術科、甄試組-面試(複試),試場地點:本校。
- 考生請提早出門,務必同時攜帶「准考證」及「國民身分證」正本(或以駕照、健保卡、護照等貼有照片足資證明身分之有效證件正本)應考,以備查驗身分,違者依本校「招生考試試場規則及違規處理辦法」(詳閱簡章p.30-31)之規定辦理;若發現身分與報名資料不符,一律不准應考,考生不得異議。
- 華僑高中(考試組共同學科試場)不設置親友陪考休息室。
- 華僑高中校園恕不提供考生及家長停車。
- 本校停車位有限,入校停車收費每小時30元(入校半小時內離開不收費),請儘量搭乘大眾交通運輸工具。
二、考試組試場分配表及注意事項如下:
(一) 共同學科(國、英)考試:
- 共同學科試場地點:國立華僑高級中學(新北市板橋區大觀路一段32號,本校斜對面)
- 預備時間:7月4日星期四上午08:30
- ◎華僑高中「共同學科(國、英)」試場分配表(pdf檔,自行點選下載並詳閱)
◎華僑高中「共同學科(國、英)」試場位置示意圖(pdf檔,自行點選下載並詳閱)
- 華僑高中「共同學科(國、英)」試場提供試前察看,開放時間: 113年7月3日(三)下午3時起至下午5時止,惟不得進入試場教室內。※華僑高中校園恕不提供考生及家長停車。
- 共同學科考試科目、時間表及本校招生考試試場規則及違規處理辦法(pdf檔,自行點選下載並詳閱)
- 「選擇試題」須在電腦答案卡上使用2B鉛筆作答;「非選擇試題」一律使用黑色或藍色墨水筆(原子筆)作答,請考生自備相關文具。
- 試務中心:華僑高中仁愛樓1樓211教室、212教室。
(二) 專業學術科:
※試場地點:本校(國立臺灣藝術大學,地址:新北市板橋區大觀路一段59號) 〈交通資訊及平面圖〉(web版)
※試務中心:本校行政大樓二樓註冊組辦公室
三、甄試組-面試(複試)(7月6日星期六)試場分配表及注意事項如下:
※試場地點:本校(國立臺灣藝術大學,地址:新北市板橋區大觀路一段59號) 〈交通資訊及平面圖〉(web版)
※試務中心:本校行政大樓二樓註冊組辦公室
※參加面試考生請務必依各學系規定報到時間辦理報到並按時應試。
四、本校交通資訊及平面圖(web版)
※國立華僑高級中等學校-校園平面圖(pdf檔下載),華僑高中校園恕不提供考生及家長停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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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立臺灣藝術大學113學年度招生委員會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