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個人申請統一分發名單:(由大學甄選入學委員會提供)
二、獲分發本校之錄取生即取得本校之入學資格,如欲放棄入學資格者,應於110年5月21日至110年5月24日每日上午9時至下午9時止,至大學甄選委員會網址(https://www.cac.edu.tw/) ,選擇「個人申請」,進入「網路聲明放棄」後,點選「聲明放棄入學資格登錄作業」 選項,輸入個人證號後,完成網路聲明放棄入學資格作業,否則不得參加當學年度「大學考試入學分發招生」、「科技校院四年制及專科學校二年制甄選入學招生」及「科技校院四年制及專科學校二年制日間部聯合登記分發入學招生」,詳閱大學「個人申請」入學招生簡章p.15。
三、本校將不另寄發入學(或錄取)通知單。
四、本校預訂110年9月13日(星期一)為110學年度第1學期開始上課日,分發錄取生請於最晚8月中旬起至校網(http://www.ntua.edu.tw/)或教務處網站(http://aca.ntua.edu.tw/)最新消息,查閱「新生入學須知」相關注意事項。
五、聯絡資訊:
本校總機:(02)2272-21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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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冊組分機:1110~1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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傳真機:(02)2969-44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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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址:22058新北市板橋區大觀路一段59號
網址:http://www.ntua.edu.tw/
※本校交通資訊及平面圖(web版 )
國立臺灣藝術大學110學年度招生委員會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