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個人申請統一分發名單:(由大學甄選入學委員會提供)
二、獲分發本校之錄取生即取得本校之入學資格,如欲放棄入學資格者,應填妥「錄取生放棄入學資格聲明書」(pdf檔自行下載,109學年度大學個人申請入學招生簡章,附錄九,p.859),並經法定代理人(或監護人)簽名或蓋章後,於109年5月25日前(以郵戳為憑,逾期不予受理),以「掛號」郵寄至本校教務處註冊組收,否則不得參加109學年度「大學考試入學分發招生」、「科技校院四年制及專科學校二年制甄選入學招生」及「科技校院四年制及專科學校二年制日間部聯合登記分發入學招生」。
三、本校將不另寄發入學通知單。
四、本校預訂109年9月14日(星期一)為109學年度第1學期開始上課日,分發錄取生請於最晚8月中旬起至校網(http://www.ntua.edu.tw/)或教務處網站(http://aca.ntua.edu.tw/)最新消息,查閱「新生入學須知」相關注意事項。
五、聯絡資訊:
本校總機:(02)2272-21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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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冊組分機:1110~1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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傳真機:(02)2969-44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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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址:22058新北市板橋區大觀路一段59號
網址:http://www.ntua.edu.tw/
※本校交通資訊及平面圖(web版 )
國立臺灣藝術大學109學年度招生委員會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