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個人申請統一分發名單:(大學甄選入學委員會提供)
二、經分發至本校之錄取生如欲參加107學年度大學考試入學分發招生或四技二專各聯合登記分發入學招生,或因特殊事由欲放棄入學資格者,應由本人親自填妥「錄取生放棄入學資格聲明書」(pdf檔自行下載,107學年度大學個人申請入學招生簡章附錄九,p.815),並經父母(或監護人)簽名或蓋章後,於107年5月21日前(以郵戳為憑,逾期不予受理),以掛號郵寄至本校教務處註冊組收,否則不得參加107學年度大學考試入學分發招生及四技二專各聯合登記分發入學招生。
三、本校預訂107年9月10日(星期一)為107學年度第1學期開始上課日,分發錄取生請於8月中旬起至校網(http://www.ntua.edu.tw/)或教務處網站(http://aca.ntua.edu.tw/)最新消息查閱「新生入學須知」相關注意事項。
四、本校將不另寄發入學通知單。
五、聯絡資訊:
本校總機:(02)2272-21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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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冊組分機:1110~1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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傳真機:(02)2969-44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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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址:22058新北市板橋區大觀路一段59號
網址:http://www.ntua.edu.tw/
※本校交通資訊及平面圖(web版 )
國立臺灣藝術大學107學年度招生委員會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