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複試日期:106年11月25(星期六)
二、(通過初試繳完複試費始可應試)複試考生考試當天應同時攜帶「初試成績通知單正本」及「身分證件正本」(國民身分證、駕照、健保卡等貼有照片之有效證件正本),以便查驗身分;若發現身分與報名資料不符,一律不准應考,考生不得異議。並於各系所規定報到時間辦理報到及應試。
三、各系所碩士班「複試試場分配及注意事項」如下:事關考生權益,務必自行下載並詳細閱讀(pdf檔)
【以上資料僅供參考,實際以本校招生委員會於校大門口正式公告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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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聯絡通訊:
校址:22058新北市板橋區大觀路一段59號
網址:http://www.ntua.edu.tw/
※本校交通資訊及平面圖(web版)
※參加複試考生請提早出門,並儘量搭乘大眾運輸工具。
※本校停車位有限,入校停車收費每小時20元(入校半小時內離開不收費)。
國立臺灣藝術大學107學年度招生委員會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