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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學年度大學「個人申請」入學招生第二階段指定項目甄試公告及報名繳費注意事項
發佈日期 : 2021/04/01 08:30點閱數 : 13359

◎通過本校110學年度大學「個人申請」入學招生第一階段篩選考生名單

(通過第一階段考生名單由大學甄選入學委員會提供,請自行點選查詢:招生名額 外加名額

本校「大學個人申請入學招生」共通說明事項查詢(連結大學甄選入學委員會)

考生若因本校第二階段甄試日期、時間(時段)與他校衝突無法應試時,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補考或變更排定之考試時程,且不得申請退還報名費,請考生報名本校第二階段指定項目甄試時應審慎考量。

報名:網路查詢繳費帳號、報名流程及注意事項(pdf檔下載,自行點選下載並詳閱)

一、報名方式

  1. 「特殊生」除報名基本作業外,必須另寄繳相關學歷(力)證件資料:所謂「特殊生」指持境外學歷(含國外學歷、香港澳門地區學歷、大陸地區學歷)或以同等學力第6條或第7條報考之考生。
  2. 除「特殊生」必須郵寄相關學歷(力)證件資料,其餘「一般考生」完成繳費,視同完成報名。
  3. 本校部分學系(組)於招生名額內提供若干名額優先錄取低收入戶、中低收入戶考生,詳閱大學個人申請入學招生簡章本校學系分則(簡章p.640-646)。第二階段報名期間(4/1-4/7),符合資格之經濟弱勢考生須下載填寫「經濟弱勢生優先錄取申請表(pdf檔下載,自行點選下載並詳閱)」,並檢具縣市政府或其授權之鄉、鎮、市、區公所開具之低收入、中低收入戶證明文件(A4)影本(須內含考生姓名及身分證字號,且在報名截止當日(4/7)仍有效),及戶口名簿或戶籍謄本(A4)影本,一併傳真(02)29694420至註冊組,經本校查驗完成始具符合優先錄取資格。
  4. 依規定必須寄繳之相關報名資料(如學歷(力)證件影本、或學系規定須另外郵寄繳交之書面審查資料等),限裝於一個信封袋內,不可分裝分寄,並將列印之「報名專用信封封面」(完成甄試費用繳費後,始可至本校招生系統http://uaap.ntua.edu.tw/enroll/查詢及列印)黏貼於信封袋上,再以郵局限時掛號或超商宅配服務方式寄繳本校教務處註冊組收(地址:22058新北市板橋區大觀路一段59號)。
  5. 報名收件截止日期:110年4月7日(含),以郵戳為憑,逾期不予受理,若因此影響權益,其責任概由考生自行負責。

二、第二階段指定項目甄試費用:查詢繳費帳號(系統網址: http://uaap.ntua.edu.tw/enroll/繳費方式說明(pdf檔下載,自行點選下載並詳閱)

  1. 其餘學系新臺幣 1,500 元整(中低收入戶600元,低收入戶免繳)【完成繳費後,方可查詢或列印「報名專用信封封面」,請儘早完成繳費。】
  2. 音樂學系臺臺幣100元整(中低收入戶40元,低收入戶免繳)【完成繳費後,方可查詢或列印「報名專用信封封面」,請儘早完成繳費。】※通過本校音樂學系第一階段篩選考生不須至本校參加第二階段指定項目甄試,但需繳交報名工本費100元。
  3. 一律以ATM自動櫃員機或至銀行(郵局)櫃台方式繳費,(恕不受理其他繳費方式),報名繳費請於110年4月7日(含)前完成繳費方式說明(pdf檔下載,自行點選下載並詳閱)
  4. 考生「個人專屬14碼繳費帳號」,請至本校招生系統 http://uaap.ntua.edu.tw/enroll/查詢繳費帳號 。
  5. 低收入戶考生報名費免繳;中低收入考生報名費減免十分之六。
  6. 報名本校第二階段指定項目甄試「原已具低收入戶身份且屬一般學歷(含應屆畢業生)考生」,甄試費用全免,本校將視為完成繳費報名。
  7. 報名本校第二階段指定項目甄試「於報名期間始具低收入戶、中低收入身份考生」,欲申請報名費免繳或減免者,請務必先將各地方政府所開具之低收入戶或中低收入戶證明文件影本(非清寒證明),註明考生姓名、學測准考證號、報考學系、聯絡電話等相關資料,傳真至02-29694420,並來電02-22722181轉1110-1116確認。經本校審核合格並註記後,報名費可免繳或減免十分之六。低收入戶或中低收入戶之證明文件,須內含考生姓名及身分證號,且在繳費截止日(4月7日)仍有效。
  8. 完成繳費考生,一律不得以任何理由申請退費,請考生報名繳費前時審慎考量。

三、繳交資料:

  1. 學歷(力)證件影本:除持國外、香港澳門地區、大陸地區學歷,或以同等學力第6條或第7條報考者(所謂特殊生)須繳交學歷(力)證件備審外其餘考生一律免繳
  2. 審查資料:請參閱「各招生學系注意事項」,或詳閱「110學年度大學個人申請入學招生簡章」(第640頁至646頁)內有關本校各招生學系校系分則之相關規定。除報考學系另有規定須另外郵寄書面審查資料(例如作品集或光碟)外,其餘一律以上傳至大學甄選委員會(https://www.cac.edu.tw/)。※審查資料上傳截止時間:110年4月7日下午9時止。
  3. 而依規定「特殊生必須寄繳之相關報名資料(如學歷(力)證件影本),或學系規定須另外郵寄繳交之書面審查資料等,限裝於一個信封袋內,不可分裝分寄,並將列印之「報名專用信封封面」(完成繳費後,始可至本校招生系統http://uaap.ntua.edu.tw/enroll/查詢及列印)黏貼於信封袋上,再以郵局「限時掛號」或超商宅配服務方式寄繳本校教務處註冊組收(地址:22058新北市板橋區大觀路一段59號)。
  4. 寄繳資料截止日期:110年4月7日(含),以郵戳為憑,逾期不予受理,若因此影響權益,其責任概由考生自行負責。
  5. 考生報名所繳交資料(含須另外郵寄繳交之書面(影片)審查資料)一律不予退還,重要資料請考生自行備份留存。

四、各招生學系第二階段指定項目甄試注意事項 (以下pdf檔,自行點選下載並詳閱)

美術學系(pdf檔下載)

書畫藝術學系(pdf檔下載)

雕塑學系(pdf檔下載)

古蹟藝術修護學系 (pdf檔下載) 成果作品著作切結書(pdf檔下載)

視覺傳達設計學系(pdf檔下載)

工藝設計學系(pdf檔下載)

多媒體動畫藝術學系(pdf檔下載)

圖文傳播藝術學系(pdf檔下載)

廣播電視學系(pdf檔下載)

電影學系(pdf檔下載)

戲劇學系(pdf檔下載)

中國音樂學系(pdf檔下載)

舞蹈學系(pdf檔下載)

音樂學系 (不需至本校參加第二階段指定項目甄試,無資料下載)

本校「大學個人申請入學招生」校系分則-056查詢(連結大學甄選入學委員會)

本校各招生學系第二階段指定項目甄試日期:

  • 110年4月16日(星期五)甄試:工藝設計學系、中國音樂學系
  • 110年4月16-17日(星期五-六)甄試: 舞蹈學系
  • 110年4月17日(星期六)甄試:美術學系、雕塑學系、古蹟藝術修護學系、視覺傳達設計學系、多媒體動畫藝術學系、圖文傳播藝術學系、廣播電視學系、電影學系
  • 110年4月17-18日(星期六-日)甄試: 戲劇學系
  • 110年4月18日(星期日)甄試:書畫藝術學系

本校預定於110年4月13日最晚下午4時起,開放網路查詢第二階段考生報名繳費完成名單,並於校大門口及校網最新消息公告各學系排定第二階段指定項目甄試確切日期、時間(時段)、試場地點及相關注意事項。
各學系已排定第二階段指定項目甄試確切日期、時間(時段,含報到)若與他校衝突無法應試時,考生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補考或變更已排定之考試時程,且不得申請退還報名費,請考生報名第二階段甄試時審慎考量。
至本校參加第二階段指定項甄試當日,考生請攜帶「國民身分證正本」(或以駕照、護照、健保卡等貼有照片有效證件正本替代)應試,以備查核身分。經查核身分與報名資料不符者,不准應試,考生不得有異議。
本校停車位有限,入校停車收費每小時30元(入校半小時內離開不收費)。
考生應試請提早出門,並配合本校考試招生防疫措施。

放 榜:

  • 音樂學系榜示日期:110年4月22日,最晚下午4時起(校大門口及校網最新消息公告錄取生名單,校網址:http://www.ntua.edu.tw/
  • 其餘學系榜示日期:110年4月29日,最晚下午4時起(校大門口及校網最新消息公告錄取生名單,校網址:http://www.ntua.edu.tw/

錄取有關規定:

  1. 考生參加本校第二階段指定項目甄試成績,如有一科(項)目零分或缺考者,或未達檢定標準者,不予錄取。
  2. 各學系最低錄取標準由本校招生委員會訂定之,考生甄選總成績達最低錄取標準以上者,在招生名額內為正取生,其餘為備取生。成績未達錄取標準者,雖有名額亦不予錄取;正取生錄取不足額時,不列備取生。
  3. 「 繁星推薦」及「個人申請」名額不相互流用;未足額錄取之名額及報到後之缺額納入當學年度之大學考試分發入學招生名額中。

聯絡通訊:

※校址:22058新北市板橋區大觀路一段59號
※網址:http://www.ntua.edu.tw/  
本校交通資訊及平面圖(web版)

學校總機:02-2272-2181

註冊組傳真機:02-2969-4420

註冊組分機:1110~1116

美術學系分機:2021

書畫藝術學系分機:2051

雕塑學系分機:2131

古蹟藝術修護學系分機:2073

視覺傳達設計學系分機:2222

工藝設計學系分機:2112

多媒體動畫藝術學系分機:2154

圖文傳播藝術學系分機:2251

廣播電視學系分機:5011

電影學系分機:5052

戲劇學系分機:2571

中國音樂學系分機:2533

舞蹈學系分機:25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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